所以爱者,以其有此心也。
[51]《朱子语类》卷十五。但是,正因为生物是天地自然界的根本功能,因此以天地之心说明之。
事事都有个极至之理,便要知得到。这正是中、西哲学的不同之处。道有流行的意思,所谓道体流行是也,在人在物都是在流行、活动即过程中存在的。[29]《朱子语类》卷九十五。观孔子答子贡博施济众之问,与程子所谓觉不可以训仁者,则可见矣。
但是,人类不应是唯利主义者,如果一切都从利益出发而无道德伦理上的指导,人类也无法生存发展,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不能可持续发展。二、仁者天地生物之心 以生理为性,因而有性即理说,但这只是从一般理论上说,如果深入这一学说的内部核心,我们就会发现,这一学说实质上是讲仁。但《礼运》并未讨论性之善恶的问题,而荀子提出性恶论,就使问题复杂化了。
所谓理,本来就是指分别而言的。[49] 人有私情,故有私欲,这是不言而喻的,因此,他提出合天下之私,以成天下之公[50]的主张,而将宋明儒家所提倡的有公而无私之说,看作是不能实现的美言,也就是只能说而不能做。义理是心之存在(本体存在),人身则是人之形体存在,心不能离形体而存在(这里涉及体用问题,朱熹对此有多种解释,不只是以形而上者为体,在此不论)。这样的欲,就是天理,或者说,天理人欲,同行异情。
[41]《朱子语类》卷七十八。但荀子虽然主张性恶,却不否定情欲,主张对人性进行改造,却没有宗教禁欲主义的说教,这既不同于孟子的性善论,又不同于西方古代基督教的性恶说,确实是一种独特的理论。
在程颢看来,人生而静以上之性之所以不能讲,是因为它不能独立存在,因而没有独立的意义。宋儒衣钵最重要处,就是将道心说成是善的,而将人心说成是恶的,因而有不是道心便是人心之说。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,亡于情之所欲。一方面,情感即是人性之动,就音乐而言,喜怒哀乐等等之情是人心所固有的,凡音之起,由人心生也。
究竟何为公欲,何谓私欲?他的说法不尽相同。在儒家哲学中,命字有二义,即两个不同层面的意义。但由于性与情欲有一种本质的联系,要完全改造人性就不能不涉及情欲,对于这一点,荀子没有提出任何的理论,因而导致后儒对他的批评。寡欲之人,其道德感虽有不存者,但不多。
理智能力是人人都有的,所谓涂之人可以为舜[19],人皆可以成为圣人,正是指此而言的,不是指性情而言的。[59]《陈风四》,《诗广传》卷二。
[30]《朱子语类》卷十三。这一时期凡是具有批判意识的思想家,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与刘宗周相同或相似的学说,标志着儒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。
他在提出以理制欲的同时,也关心如何满足人的欲望的问题。这一理论,似乎从根本上动摇了天理的绝对至善性,将天理看成是真正自然主义的东西,而且不能没有恶。遂欲达情之说,并没有脱离儒家关于生的学说这一根本传统,但是,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色彩确实没有了。自己不欲求的,就不要施加于人,自己所欲求的,就要施之于人,这说明欲是好的,不欲是不好的,其前提是人人都有共同的欲,有共同的不欲。[57]《周颂一九》,《诗广传》卷五。但另一方面,他又提出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的主张,强调道德情感对于自然情感的指导与支配作用,表现出他的鲜明的儒家立场,这说明他的情感哲学归根到底是一种道德哲学。
黄宗羲在许多方面继承发挥了他的老师刘宗周的学说,他的议论多见于《明儒学案》与《孟子师说》。中西哲学最大的区别,在情与知的问题上,西方是主知的,中国是主情的。
人心是知觉,口之于味,目之于色、耳之于声底,未是不好,只是危。[37]《孟子集注》卷十三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360页。
物至知知,然后好恶形焉,好恶之情并不是与外物相感而有知之后才有的,但必须在与外物相感而有知之后才能实现,即所谓形,这就已经是欲的问题了。藏者必性生,而情乃生欲,故情上受性,下授欲。
盖心之未动则为性,已动则为情,所谓心统性情也,欲是情发出来底。感而有情则必有欲,好恶等等之情必有所应,其所应之处便是欲。私欲并不完全是指私人的欲望,而是与天理相对立的贪欲,这才是恶。性虽然被说成是本源性的,是决定情的,但性毕竟是形而上的、潜在的、未实现的,真正说明性的只能是情,因为只有情才是形而下的、现实的、具体的。
凡此种种,都和孟子以来的传统确有不同之处,但是在完成理想人格这一根本目的上,他们又是一致的。[50]《言私其豵》,《日知录》卷三。
正是在这些地方,暴露出朱熹和儒家对人的欲望有一种谨慎的提防和警惕,当然也就限制了个人创造财富、追求幸福的内在动力。既然发是指情而言,就不能将人心笼统地说成人欲。
既然如此,人还要不要弃恶扬善呢?这就成了问题。但人心,人欲也这句话为什么有病呢?就朱熹本人的解释而言,人心不也是知觉得声色臭味底吗?声色臭味不是同欲相联系吗?朱熹的意思是,按照道心天理,人心人欲之说,就把道心和人心对立起来了,也就是有两个心了,但实际上,人只有一个心,天理与人欲并不是完全对立的。
由此亦可以了解他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些不确定的说法,比如有时坚持人心与人欲的区别(如前面所引),有时又将人心与人欲混在一起,不作区分。这是一种很独特的理论形态,理性和欲望都未曾出面,出面的只有情感活动。他强调人心不可分析,大概就是指此而言的。[35] 心之知觉与心之所发只是从不同角度所作的解释。
[62] 这样看来,所谓公欲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,其实际意义是指公理即道德理性。性是具体的,也是活动的。
因为人心和道心本只是一个物事,即性之所发,只是所知觉不同,因此,从本源上说都是好的。这不啻是对恶的天然合理性的一种肯定。
音乐是情感问题,因而也是美学问题,但这里却提出天理、人欲之辨,并有将二者对立起来的倾向,这究竟是为什么? 以天理为人生而静之善性,即赋予人性以先天的道德意义,这本身就是向《中庸》学说的回归,与孟子属于同一传统,而与荀子不同。盖生之谓性,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,才说性时,便已不是性也。